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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9章 (已补全)

[综英美]我在哥谭当管家 朝江烬 3622 2026-07-13 07:44:45

1.

一时不察,老板突然和同事搞出来个孩子。

还是已婚同事。

……我○。

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归谁。

我停下敲键盘的手,在脑海里暴风思考这个问题——但是以现在的情况来看,爸爸妈妈和叔叔之间好像相互都有一腿。

要不你们仨一块过呢。

等一下,那他们离婚了我会被判给谁,我算婚前财产吗?

有人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嘿,潘尼沃斯,跟你说话呢!”

我当场回神:“抱歉?”

原子女同情地看着我:“你也不知道这个消息吗?夜枭居然没跟你说?”

强尼快客也接口道:“啊哈,我还以为你算是他的心腹呢。”

2.

我忧愁地叹了口气。

“准确来说,是心腹大患。”

强尼快客:“???”

3.

吃瓜的迫切终于战胜了礼貌的本能,晚餐时我非常委婉地提起了超女王的孩子,但出人意料的是,托马斯没有流露出任何特殊的神情,就好像那不是他的孩子而是一块烤猪肘。

“你都知道了?那很好。”

他平静地说。

我:“……?”

我真有点怒了,虽然已经习惯了3号地球的道德败坏,但至少要负责吧?

然而还没怒完,就听见托马斯又幽幽地说:“超女王告诉终极人这个孩子是他的。”

我:“???”

托马斯笑起来,一个标准的3号地球恶人式微笑,充满恶意、残忍,又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戏谑——我只能说幸好他长得不错,这年头当坏东西也考验建模。

“跟我有什么关系。”他指间的餐刀慢条斯理地切开一个汁水饱满的小番茄。

啪。

“它现在只是一个胚胎。”

4.

这天晚上我失眠了,我开始思考亲情、乃至于其他感情对于夜枭的意义……不,应该说对于地球3这群恶棍们的意义。

超女王可以用孩子作为筹码挑拨终极人和夜枭之间的关系,可从平时的相处中来看,我还以为她很爱他们;

夜枭则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跟谁血脉相连——他甚至故意把超女王的原话散布出去,让终极人听见消息。

而终极人呢?

我以为他会伤心,毕竟他的爱人刚刚才说“这个孩子是你的,你最好为孩子的将来做打算”……欺骗他、玩弄他。

但也没有,终极人只是发了一通脾气——其实他天天都发脾气。

人与人之间真是奇怪,爱和利益也都是说不清的东西。

那么布鲁斯呢。

托马斯对那只小猫究竟是什么态度?

5.

这就是我在3号地球的生活,世界颠倒后于我而言最大的影响不是太阳西升东落、哥伦布发现欧洲大陆这种小事,而是“人”。

我无法用常规的方式去理解人,刊物编辑设置了一个很有趣的颠倒命题——反正即便3号地球出现在漫画里也仅仅是作为变体彩蛋,大家只会说反派版本的超级英雄很帅。

从未有人去细究这个东支西绌的世界缺少了什么、失去了什么,一切都只是主世界的倒影。

那个世界已经做出了选择,于是这里的所有都像既定程序一样被一键反选。

他们的一切都不重要。

当然也就没有意义。

6.

“他们仨该不会闹翻吧。”神力戒担忧地说。

“不用在意这些。”我一边继续算法编程一边随口道,但神力戒却急了。

“你是不用在意了,你和夜枭穿一条裤子,那我们呢?”神力戒急道:“都还在一张桌子上就是有的谈,掀了桌子就真没得谈了!”

“你猜他们仨闹翻之后首当其冲的会是谁?”

“反正不是我。”我平静地说。

“海滨城你也有生意。”

“我也可以让海滨城变成我的生意。”

神力戒眼睛直了。

过了一会儿他坐回了椅子里。

“我操你的,夜枭的走狗。”神力戒不满地嘟囔着。

“嗯嗯。”我头也不抬,继续用触控屏操作:“然后呢。”

7.

神力戒憋屈地离开了。

8.

已经是第无数遍说这句话了。

凑活过吧,死了再说。

好,散会。

9.

这个孩子的出现没有在犯罪辛迪加掀起更大的风波,夜枭不是慈善家,他是目空一切的亡命徒。

他对哥谭的控制就像玩游戏一样,他根本不在乎赚多少钱,也不在乎别人怎样谈起他——现在的哥谭有很大一部分都实际上地掌控在我的手里。

好吧,在我手里和在他手里其实没什么区别。作为一个控制狂老板,他甚至连我的银行卡密码都知道得一清二楚,我发现有时候他会顺手用我的账号回复工作信息。

我服了,死老板能不能给员工留一点隐私啊。

你比顾总厉总傅总沈总之流过分多了。

我也询问过他统治多元宇宙之后要做什么。

他想了想。

“那不重要。”

10.

哥还是重要一下吧……这真的很重要啊。

那是多元宇宙啊那不是一篮子鸡蛋!

但托马斯看起来不想继续这个话题,于是我也没再多问了。

管他呢,是他统治世界又不是我统治世界,我没意见。

这时猫头鹰法庭那边有了新的工作消息——现在猫头鹰法庭真的属猫头鹰了,在夜枭的铁腕铁拳之下,原本的法庭权贵们几乎都被屠戮殆尽,现在哥谭韦恩一家独大。

法庭的利爪已然成为托马斯的私有财产。

这个我真支持,利爪制服很有审美,拉出去倍儿有面子,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,法庭的运作规则可以极大幅度减轻我的工作量。

支持,必须支持。

托马斯甚至还问我想不想代替韦恩去猫头鹰法庭上班,那我肯定不赞同。

我在犯罪辛迪加上班上得好好的,你突然给我发配到哥谭下水道里去了——这和降职有什么区别?

我坚决不同意。

11.

托马斯:“……”

他还以为温斯特会对“戴舞会面具上班”这件事很感兴趣。

12.

谁会对那种事情感兴趣啊!

……第二天,我戴舞会面具准时来到犯罪辛迪加议事大厅打卡上班。

所有人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:“。”

“哥们儿,没人逼你吧?”强尼快客同情地问道。

“没有,这只是我的一点小爱好。”我对他报以微笑。

强尼快客更高兴了,他爽朗地拍我的肩膀:“太好了——我就说你是个变态啊!”

我:“???”

13.

你觉得你这样说礼貌吗:)

我只是喜欢较为浮夸的艺术表现形式,居然就被踹进变态的行列里去了。

路过被踹好无助。

但大家都很高兴……主要是在犯罪辛迪加里大家都有自己的艺术感制服,只有我每天穿得西装革履、像个死板无趣的上班族。

同事们对工作环境的要求抽象中竟还带着一丝好笑。

“我还以为你会像夜枭那样打扮成一只鸟。”死亡风暴比比划划:“你们哥谭不是猫头鹰很多吗,你为什么不穿成猫头鹰?”

好犀利的问题。

我该怎么回答?因为人不可以是猫头鹰?

最后我只能说:“因为原则上来讲,我只是个管家。”

死亡风暴瞪大了眼睛:“这种事儿还有'原则'?”

我屈起手指敲了敲手提电脑壳子,屏幕上应接不暇地跳动着字符:“我正在打破原则。”

“你们哥谭人真怪。”

最后神力戒嘟囔道。

14.

我没有反驳——我算是哥谭人吗?

其实我对这座城市没什么归属感,无论是哥谭、大都会中心城或者海滨城,只要我想,我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把它们打造成哥谭的治理模式。

随便吧,我懒得解释。

“那,”神力戒纠结了一会儿:“那夜枭平常出门吃汉堡也穿制服吗?”

我:“……?”

我甚至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个荒诞的问题,最后我说:“夜枭不吃汉堡。”

强尼快客大惊失色:“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不喜欢吃汉堡?!”

“不是每个人都需要高热量快餐食品。”

我痛苦扶额——我懂了,终极人超女王和夜枭在开impart,于是这群吵闹的废物就被丢过来给托管班老师照看。

给我发的每一分工资都物超所值。

“没有人不喜欢垃圾食品。”

因被神速力提高了新陈代谢速度、而不得不大量摄入热量维持生命体征的强尼快客笃定地说:“就算是夜枭也不可能不喜欢芝士牛排巨无霸汉堡!”

我被他烦死了,最后我敷衍道:“好的,我会记得问夜枭喜不喜欢吃汉堡。”

15.

当晚,我就含蓄地询问了夜枭对于“芝士牛排巨无霸汉堡加凤梨圈”的喜好态度。

当事人:“……”

“以后少跟他们混在一起。”最后托马斯说。

“嗯嗯,”我说:“那让他们就在议事大厅里和你面对面坐着好了。”

托马斯沉默了。

“不喜欢。”沉默后他说道。

16.

你看,老实了吧。

谁提上班谁老实,夜枭也不例外:P

“所以您出门吃汉堡也会穿夜枭制服吗?”我又追问。

托马斯用一种足以杀死我的目光瞪着我:“……”

他:“你不知道?”

我:“我们没出门吃过汉堡。”

他:“我不吃汉堡。”

我:“所以吃汉堡穿不穿制服。”

他:“那明天就出门吃汉堡。”

我:“我不吃汉堡。”

我看见托马斯还戴着手甲的手已经无意识地攥紧了:“。”

……我默默转身,离开了他的书房。

17.

第二天到犯罪辛迪加大厅上班时,我沉痛地宣布:“夜枭不吃汉堡。”

大家的神情中充满了惋惜……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口口相传的,总之最后夜枭颁布了一条禁令,不允许任何人在工作期间提起“汉堡”这个单词。

又过了一段时间后的某一天,我意外发现托马斯竟脱掉他的夜枭制服、换上了一套手工剪裁的西装,正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领带。

但当时天色已经很晚了。

“您有约?”

我下意识翻了翻工作行程表。

他瞥了我一眼:“今天去看马戏表演。”

这爱好真无聊。

我心说谁家多元宇宙统治者爱看马戏表演——都统治世界了,人类和马戏团里的猴子又有什么区别。

“祝您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。”

我随便客套了一下就打算离开,但他突然清了清嗓子。

“你也去。”

我:“……?”

18.

就这样来看猴了。

好吧,不是看猴,其实是在谈生意。

托马斯今天没有以夜枭的身份出面,而是作为一个韦恩——观赏席上坐得大部分是哥谭有头有脸的人物,如果有人在此刻往此处扔一枚核弹。

Boom。

哥谭就结束了。

但没有,因为这附近至少有十只利爪正占据有利地点随时待命……我在和快穿局的同事们吐槽老板不像霸总,像土皇帝。

陛下巡幸江南,大内总管和御前侍卫在一旁小心伺候什么的。

同事A:【你看过康○微服私访记吗?】

同事B:【小心陛下突然看上美人要纳入后宫。】

【不可能。】我笃定道:【他是工作狂,工作狂眼里只有工作。】

我往旁边看了一眼——老板真的在和人谈生意,虽然他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说出的话却很恐怖。

听起来都特别刑。

算了,夜枭就是哥谭的律法,刑也行,不行也得行。

舞台上正好轮到杂技表演,空中飞人格雷森家族,在全美利坚都很有名气。

而今晚是格雷森夫妇第一次带儿子理查德·格雷森登台表演,现场气氛格外火爆,一家三口登上舞台时掌声雷动。

我一眼就看到那个孩子……个头不高,黑头发、蓝眼睛,肢体柔韧,灵活得像一只蹦蹦哒哒的小鸟。

大概和布鲁斯死去时同一个年纪。

我感到一点点惋惜。

但这时,我注意到身边托马斯的对话声突兀地停止了。

19.

我们在心照不宣的沉默中看完了整场表演。

20.

格雷森们平稳落地,他们展开手臂、优雅地沿着舞台向前滑动,单手抚胸行礼致谢。

一家三口亲密地在台上拥抱,格雷森夫妇将那个叫理查德的孩子捧起来、他笑得特别开心,彩带碎屑在巡回灯的影子里闪闪发亮,落在他亮晶晶的蓝眼睛里。

托马斯垂在座椅扶手上的那只手食指轻敲——他在思考。

只过了几秒钟,很快,他突然开口:“我要他。”

我:“……?”

我公事公办地回答道:“好的,我会马上把马戏团买下来。”

但托马斯没有理我,他看向我:“你知道我在说什么。”

他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笃定地重复道:“我要他。”

我在沉默中和他对视——就像当年我决定做掉潘尼沃斯叔叔时,我们也是这样一个眼神就看懂了彼此。

时隔这么多年,尽管早已物事全非,但我们之间的默契还在。

21.

“好的托马斯老爷。”

我轻轻颔首:“最迟明天他就会出现在韦恩庄园。”

“嗯。”

托马斯转过脸去,继续看表演了。

作者感言

朝江烬

朝江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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