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哪门子歪理,员工领钱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干活,而不是整天觊觎老板!
叶临挥手去打,却被扣紧按住,难以动弹。
沈邵太熟悉他了,总能精准地抓住弱点,在短时间内控制住他。
“沈邵,你放开我,小心我把你辞了!”
“哦,把我辞退,你去哪里找这么便宜的经理?”
之前顾嘉致的九千万被顾柘劫走了,沈邵也没有多少钱。
叶临反而成了最大的投资商,因而是整个公司的大老板。
梵星这个小体量的公司,目前甚至做不到盈利,纯粹地烧钱。
沈邵这个位置,至少年薪百万,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另外请人。
现在也就沈邵省钱,几乎是零薪酬打工,办事效率还高,勉强忍耐。
等以后梵星发展起来,才不要沈邵这个经理,马上踹掉,换个更高级的。
叶临在心里盘算着剩余的资金,购置机器发工资,居然只剩一千万了,而且很快就要烧没。
没办法,这种科创公司初期阶段就是很容易烧钱,回本周期慢。
但好歹是小说里的大公司,投资总不会亏的。
“在想什么?”沈邵注意到他在走神,凑到耳垂,先是呼出热气,再出声询问。
“没想什么,你快放开!”叶临试着挣扎,挪动乱打。
结果就好像是坐在蒸拿室里的台子,快要被烫到。
想马上起身,又被按回去。
“这里可不是高级写字楼,隔音效果差。老板可以再大声,把外面的员工吸引进来才好。”沈邵循循善诱,手脚不老实。
这时的他,完全不像是穿着白衬衫,打格纹领带的高级精英,而是沉溺于原始快乐的低等动物。
“沈,沈邵你!”叶临确实害怕外面的员工,毕竟他对外是个威风凛凛的老板,手底下有顾嘉致和沈邵两员大将。
可大老板居然在经理的办公室被欺负,这实在是太丢人了。
要是被员工们发现,那他走出去,脸还要不要了!
叶临咬紧嘴唇,不敢发出一丝声响。
沈邵就是要让他害怕,要让他有所顾忌,心里非常得意。
他长得儒雅,外表看起来温柔好亲近,实际上本体却是歹毒的蛇蝎,专门欺负趾高气昂的笨蛋小白兔。
小白兔脾气很大,很难哄好,但总是有要害的,只要制住,就会难以动弹,任其宰割。
“艹!”叶临气愤地涨红脸,大声骂起来。
他在发抖,像是站在火焰岩浆里,哪里都被烫红了。
虽然他试图劝说火山不要再漫出岩浆,但是火山还是特立独行,非要用高温席卷他整个人。
额角冒出了细密的汗珠,明明有空调,却还是感觉要热化掉。
“梁文乐做不到我这样吧?”沈邵抬眼去他看,得意地自夸起来。
“你,你.........”叶临差点从椅子上滑落,连忙按住扶手才能勉强稳住。
梁文乐哪里会对他做这种事情,都是他伺候梁文乐。
所以完全没想到会是这种感觉。
怪,怪不得之前梁文乐的反应那么大,原来是这种感觉!
叶临的呼吸不匀,起伏不定,仰起头去看天花板上的灯。
居然不是精致的多层吊灯,只是简单的白炽灯。
他在梁文乐的别墅住久了,都有点不习惯这种简陋的环境。
自然界中的兔子很容易应激,一旦被吓到就会弹跳起来,怪叫一声想跑。
这里的兔子也是一样,惊叫一声想跑,可是又被邪恶的蛇卷回去,无力地充当猎物。
“沈,沈邵!”叶临说话的时候,声音都没有力度,软塌塌的,不像是问责,倒像是恳求。
“......”沈邵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有水光,非常满意,打算做更不坏的事情。
“不,不!”
果然,他刚开始行动,叶临就非常受不了,拼命抓。
“别,别........”叶临还想说话,可是很快意识到自己快要忍不住声音,连忙捂住嘴,免得发出怪异的声音。
毕竟这里是办公室,外面都是敬仰他的一堆员工,可不能被发现了。
沈邵实在是恶毒,居然用这办法对付他!
叶临感觉力度都要松懈,继续用力捂住嘴,脸颊憋红,视线都逐渐模糊。
这个时候他忽然好想念顾嘉致的吻,但凡是顾嘉致,都会贴心吻他,帮他堵住所有的声音。
但这个混蛋沈邵就没有自知之明,非要折磨他,还不给出解决措施。
这个季节的睡莲最难开花了,花瓣很厚,汁。水饱满,还没完全盛开。必须要人为醒花,强行掰花瓣。
才让它慢慢地苏醒过来,成为美丽诱人的睡莲。
沈邵显然是个记忆高超的花匠,轻松就伺候好睡莲,得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美景。
叶临还没缓过来,就感觉到沈邵靠近,连忙偏头躲开:“你,你别亲我!”
沈邵只好亲脸,无奈道:“自己的都嫌弃啊?”
叶临哼了一声,用力拧他的肉,以示发泄。
沈邵把他抱进怀里,稳稳地扶着,看着正脸问:“那梁文乐,你会嫌弃吗?”
叶临不想回答,闭上眼睛。
沈邵就故意逼他惊叫,只能睁开眼看自己。
这个时候,他又可以演戏了,眉眼紧蹙,神情悲伤,低声抱怨起来:“梁文乐是正牌男友,你肯定不会嫌弃,就知道嫌弃我。”
叶临被他的腔调恶心到,骂道:“你有病啊!”
沈邵叹息一声:“你看,就是因为我没名没分,你就骂我。要换成你男朋友,你肯定不舍得骂。”
叶临无语了,他虽然还挺满意沈邵的技术,但真的受不了他这个喜欢演戏的臭毛病。
这个家伙比他还会演,明明是自己扑上来,心甘情愿当第三者,现在还要委屈上了。
什么道理嘛!
顾嘉致真应该看看他这副面孔,就再也说不出“沈邵有大才”的话。
沈邵掐住他的下巴,眼神幽怨:“你居然走神,每个星期就今天能跟我亲密,你这样太过分了吧!”
叶临骂了一句“脑残”,偏过头去看地面。
沈邵拿出手机,翻到梁文乐的联系方式,对着叶临的脸:“你说我好,还是梁文乐好?”
叶临警觉起来,着急问:“你想做什么?”
沈邵的神情玩味,就像是在看戏:“我被你伤透了心,干脆现在就跟梁文乐坦白吧,就说你用他的钱在外面养了我,还给我开公司。”
叶临急得去抢手机,大声骂:“你敢!”
沈邵把手抬高,不让他抢过去:“那你亲我一下,说我比梁文乐好,我就不打电话过去。”
艹!这对吗,他平时要哄梁文乐,现在要哄沈邵!
不是,他比古代皇帝还累吧!
叶临无奈地低头去亲他,忍着恶心哄:“你比文乐好,好一百倍,一千倍,一万倍。乖一点,不要打电话给他。”
沈邵满意了,把手机收起来,仰头去亲,神情得意:“我就知道,你跟梁文乐在一起是逼不得已,跟我才是真爱,对不对?”
叶临无奈点点头:“对,你才是真爱。”
刚说完,他就被放在桌子上,背都磕到文件。
有些疼,皮肤完全红起来。
沈邵把文件都移动到旁边,开始处理真正的公务。
这毕竟是他的大老板,需要好好伺候,才能保住工作。
可是大老板并不满意他的工作,因为很快就哭起来,肩膀一抖一抖的。
叶临的眼尾泛红,哭得很厉害,嘴里骂着:“艹,沈邵你这个混蛋,别!”
沈邵充耳不闻,他戏瘾过去了,现在是纯粹的享乐时间。
于是,混蛋员工开始以下犯上,不知疲倦地折腾。
刚开始叶临还能忍住声音,可是后面没办法,只能主动索求拥抱,跟沈邵吻在一起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沈邵忽然停下来,帮他收拾着装,开窗换气,重新码列文件。
叶临其实还没有彻底满足,是被迫中断,不满地剜他一眼。
沈邵却笑起来:“快点收拾,我感觉顾嘉致要回来了。”
没一会儿,门就被打开。
跑得脸红气喘的顾嘉致出现在门口,手里拎着一堆东西,神采奕奕,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喜悦之情。
“沈邵,上周那个投资商,我谈下来了!”
“啊,那太棒了!你看吧,我就说,有你出马,就没有谈不下来的生意。”
叶临吓得整理衣领,移动到桌子旁边。
顾嘉致刚想在对面的沙发坐下来,忽然注意到叶临,这才开口:“叶临,你怎么来了?”
叶临干笑起来:“我来这里检查工作,看你们有没有认真工作。”
沈邵故意做出整理文件的动作,咬重某个词汇:“对啊,叶临可细心了,每天都要来检查我,总是不放心。”
叶临抬头怒瞪沈邵,捏紧拳头,恨不得砸死他。
顾嘉致以为叶临还记恨沈邵,所以才会借着检查的名义来为难沈邵,只好劝:“哎呀,沈邵现在全心全意地为了梵星奉献,你就不要随意猜疑了。”
沈邵露出礼貌性的微笑:“谢谢理解,我相信嘉致可以带领公司开拓市场。”
顾嘉致自信地摆手:“没什么,我最近才发现,我很擅长谈业务!”
沈邵继续捧他:“对啊,嘉致是谈业务的天才了。
人各有所长,就像我这种内向腼腆的人,就只适合坐在办公室里负责行政管理。
还是得靠像嘉致这样开朗自信的人,才能托举公司。”
叶临慢慢地转头看沈邵,做出“内向”的嘴型,眼睛都直了。
这个家伙真是又一次刷新了自己的认知,如果沈邵都能称之为内向腼腆,那世界上就没有害羞的人了?
顾嘉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:“你太谦虚了,公司内外都重要。相信靠我们两个人,梵星很快就能发展起来。”
靠!顾嘉致还真信了沈邵的鬼话,好蠢啊!
怪不得顾嘉致能和梁文乐做朋友,他们两个人都好骗,都是笨蛋吧!
沈邵的这些话,不就是他夸梁文乐的嘛,而且好不真诚,完全比不上他。
叶临,打断他们的谈话:“靠,我还站在这里,你就忽略掉我,只管你和沈邵了。
拜托你搞清楚,是我投资才有的梵星,你们都是打工的,我才是老板!”
顾嘉致附和他,紧接着发现他的脸颊有些红:“你怎么红红的,刚从外面跑进来?”
叶临连忙摸脸,心虚地解释:“房间里的温度高,热的。”
沈邵在旁边欣赏他慌乱的神情,就像是看自己的作品,心情很好。
顾嘉致才发现窗户被人打开,连忙站起来去关:“窗户都打开了,空调冷气跑外面,当然热了。”
沈邵帮忙掩饰:“哦,刚刚叶临嫌弃我用的香水臭,所以才开窗的。”
顾嘉致知道叶临这个臭毛病,就喜欢天然香味,讨厌人造香薰,只*好叹气:“他确实不喜欢,你以后别喷香水吧。”
沈邵装作不经意地说道:“你对叶临温柔体贴,清楚他的喜恶,还会考虑他的感受,简直就像是谈了恋爱一样,模范好男友。”
顾嘉致的脸色瞬间冷下来。
沈邵面露愧疚之色:“对不起,我说错话了。”
叶临踢了他的脚跟,骂道:“你本来就说错话了,乱说什么,我跟嘉致可是...........”
真的不想再听到那个词汇。
顾嘉致抬头打断他:“你今天晚上回哪里?”
叶临想到梁文乐今天晚上就回来,只好说:“回梁文乐那里。”
顾嘉致冷笑起来,没说话。
气氛变得尴尬,就好像是在酝酿着战火。
沈邵主动出声:“先去我那里吃晚饭吧,顺便聊聊后面的计划。”
叶临后面才知道,沈邵的胃功能差,16岁后从来不放心别人做菜,都是自己做菜,所以厨艺格外的好。
要是去沈邵家吃饭,那确实是个享受。
叶临第一个赞同:“好啊好啊,那你做饭快点。”
顾嘉致勉强同意,他被家里断了经济来源后,就想把心思放在正业上,而不是纠结儿女情长,那样没有好下场。
外面的太阳正盛,白色的建筑,墨绿的树林,在明亮的光线下就好像是一幅油画。
下车后,叶临小跑着朝这栋偏西式的公寓楼前进,像个还没毕业的中学生,身上的少年感十足。
而顾嘉致和沈邵每天都要忙碌工作,身上已经出现了淡淡的死感,眼神略显疲惫。
叶临还嫌弃他们两个走得慢,扭头去看,催促道:“你们快点啊,真是的!”
顾嘉致冲上去搂住他,凑到耳边说道:“有本事你来应酬,看你还有没有活力?”
叶临注意到不远处有行人,用力去推:“哎呀,你快放开我,这样会被人误会的。”
顾嘉致偏不,还要亲他的脸颊:“我看你是怕他们传到梁文乐那里吧,真是没良心,现在还要想着梁文乐。”
叶临挣扎不开,只好看向沈邵:“喂,你就光看着啊,快点帮我,不然我就辞了你!”
沈邵无奈地摇头,看向顾嘉致劝说:“你快点抱他回去吧,外面太晒了,对皮肤不好。”
顾嘉致觉得他说的在理,干脆把叶临抱起来,快步朝着大门走去。
沈邵跟在后面,看着在他肩头乱挣扎的叶临,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弧度,像是在欣赏戏剧。
其实他是可以接受叶临身边有很多男人的,只要有他的位置就好。
但倘若有一天,叶临真的付出对某个人付出真心,只想跟那个人在一起,那他就受不了。
回到公寓后,叶临和顾嘉致就坐在沙发上,而沈邵进入厨房里。
不一会儿就传来切菜声,看电视的顾嘉致放下遥控,看向厨房的位置:“我这样干坐着不太好吧。”
叶临边吃水果边看电影:“有什么不好的,沈邵一个人应付得来。”
顾嘉致感觉沈邵忙活一天,还要回家给他们做饭,确实太辛苦了。
而且他总觉得大家都是朋友,纯粹当客人也不好。
思来想去,他站起来朝着厨房走去:“我帮帮你吧。”
叶临见状,惊得瞪大眼睛。
他忽然想到,梁文乐喜欢沈邵,顾嘉致跟他志趣相投,不会也喜欢上沈邵吧。
这可不行,喜欢沈邵就是往火坑里跳啊。
他的好兄弟绝对不能喜欢沈邵这个混蛋!
叶临水果都不吃了,立即跑进厨房:“我也来帮忙!”
说着,他还故意挤到沈邵和顾嘉致中间,防止他们亲密接触,随手拿起番茄。
顾嘉致挥手想把他赶出去:“你进来只会帮倒忙,出去吧。”
叶临不服气地放出狠话:“你看不起谁呢,我厨艺比你还要好!”
顾嘉致嘲讽:“好啊,你要比吗?”
叶临撸起袖子,就打算跟他比一场。
沈邵只能在旁边看戏。
最后,叶临和顾嘉致做出来的饭菜都不能吃,倒是沈邵做出的四菜一汤,色香味俱全。
他们做的菜跟沈邵相比,只能说勉强入口,味道诡异差劲。
晚饭席间,叶临还是老老实实地吃了沈邵的饭菜,全程低头干饭,完全不想说话。
顾嘉致也对沈邵的厨艺赞不绝口。
吃完叶临就在想,如果每天工作回到家里,还能吃到这样美味的饭菜,简直就是梦想中的生活。
想完,他又去看沈邵,感觉这家伙也就厨艺能拿得出手了。
沈邵对上他的眼神,微笑着问:“怎么了,饭菜不合胃口吗?”
叶临摇摇头敷衍一句“没事”,就起身去沙发躺着打游戏。
剩下的事情就交给着两个人了,反正与他无关。
刚登上游戏不久,就看到梁文乐发消息。
【你怎么又出去了!】
【啊,文乐,我有事才出来的,马上就回去。】
【你怎么老是有事啊,到底什么事!】
【文乐,你等我回来跟你说。】
光看文字描述,就能够感觉到梁文乐的怒意,必须赶快回去,还得提前编好理由。
叶临拿上外套就往外赶,到了玄关处就被从厨房里出来的沈邵看到。
沈邵看他着急的样子就知道是梁文乐在找,于是问:“这么着急,是正牌男友在催你回去吧,记得编好借口,别被发现了哦。”
叶临正想把鞋塞他嘴里,指着眉心骂:“神经病!”
这时顾嘉致还在厕所,没有发现他离开。
刚到楼下,就接到梁文乐的电话。
“发定位,我开车过来接你,马上!”
“啊,好好好!”
叶临可不敢发这里的定位,连忙选了附近的商业街,这才发过去。
梁文乐嫌弃他动作慢,把他臭骂一顿。
还好商业街高楼林立,遮盖住大部分视野,不看地图,很难会发现这里距离西式小公寓很近。
正是傍晚时分,高楼在夕阳中拓出剪影,像是电影里的场景,美好而温馨。
街道上人流如织,都穿着时尚的装扮,每个人的脸色都充满了朝气,而且发量很多。
叶临随便找了个商场等着,没一会儿就看到梁文乐。
梁文乐把车停在外面,走进商场先是环视四周,看看叶临周围有没有暧昧的人。
确认没有,才走过去质问:“你来这里做什么!”
叶临从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礼物盒,递给梁文乐:“文乐,这是我送给你的戒指,你忘记今天是我们恋爱纪念日105天了吗?”
大部分人都是过一百天纪念日,叶临没有办法,随便挑了个银色戒指,硬蹭情侣必过的纪念日。
梁文乐回想过去的日子,发现确实到了105。但是他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,叶临却记住了。
他打开礼物盒,发现里面躺着一枚钻石打造的男士戒指,非常朴素,但背面有雕刻“叶临永远喜欢梁文乐”。
这是他收到过最廉价最丑的戒指,但是看到上面的文字,又忍不住动容。
叶临亲手把戒指帮他戴上,低声解释:“其实100天的时候我就想送给你了,还规划了纪念日的约会计划。
可是我太笨了,总是把事情搞砸,所以就没办成。今天我补了戒指,还想跟文乐去海边约会,文乐可以原谅我吗?”
梁文乐看着手里的戒指,又看叶临。
他的眼睛接近于杏眼,不是非常圆,兼具可爱和帅气,同时眼尾微微向下,看起来非常真诚,饱含情谊。
没想到,叶临会认真地规划约会计划,还会因此烦恼。
“那你前段时间老是跑出去,还敷衍我说有事,就是为了这个。”
“对啊,因为是惊喜嘛,我不想提前告诉文乐,留个悬念。谁知道,花了好多时间我做不好,真是太没用了。”
“你确实没用,准备这么久,居然只有戒指!”
梁文乐嘴上嫌弃,实际上非常喜欢这枚戒指,心里暖暖的,就像是灌入了温热的蜂蜜。
叶临想了想,踮起脚去亲吻他,笑着问:“那,那再加上一个吻,够不够啊?”
梁文乐被他笨拙纯情的动作打动,心跳得飞快,急地结巴起来:“你,你怎么能在这里亲我?”
叶临失落地垂下眼帘:“我,以为文乐喜欢的,很讨厌吗?”
声音轻轻柔柔的,就好像是被棉花团砸中,痒丝丝的,好喜欢。
梁文乐抓住他的手腕往外拽,瞬间就进了车里面。
还没等叶临反应过来,他就被按在后排上亲。
梁文乐太喜欢亲吻了,纠缠十多分钟才分开。
叶临的脸颊全红,呼吸都不稳。
梁文乐靠着他的胸膛听同样快的心跳,忽然有种两个人被无形的线连在一起的感觉。
前段时间他总怀疑叶临有外遇了,所以总是往外跑,但是今天就打消了疑虑。
这样单纯可爱的叶临,怎么可能背叛他去喜欢别人呢?
虽然一开始他非常嫌弃叶临,但是现在很庆幸自己跟叶临签订了恋爱合约,才能收获一个全心全意的恋人。
难得愧疚的梁文乐,决定完成叶临一个愿望。
“你可以对我许一个愿望,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都能实现。”
虽然很想要钱,最好是几个亿。可是梁文乐的气刚消不久,提钱就会破坏气氛。
经验丰富的叶临早就明白,钱不能主动要,要引导对方自愿给,这样关系才会长久,获得更多。
“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文乐天天开心啊,没有烦恼!”
“我还以为你这个小财迷会要钱呢,居然是这个愿望。”
“因为在我心里,文乐比什么都重要啊!如果文乐的幸福快乐,需要我倾家荡产才能换到,那我也心甘情愿。”
叶临拿起梁文乐的手,放在心口的位置,眼神真挚。
他没有多余的技巧,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你,用最有优势的眼睛。
眼底像是春日里,清澈透亮的溪水在流动,两岸皆是如云烟般的花。
受不了这种情话,真的会心动。
可就算是听懂,也不想正面回应,那样太难为情了。
梁文乐心跳漏了半拍,白皙的脸庞浮现出红晕,着急地辩解:“谁,谁要你倾家荡产了,搞得你跟我谈恋爱很穷一样。”
叶临还想继续输出情话,就听到手机提示音。
梁文乐看向别处,声音都发颤:“自己看消息吧,穷死了,居然给我买这种戒指,下次记得买好的,知道吗?”
叶临点点头,语气卑微:“文乐,我记住了。对了,如果你不喜欢,就默默丢掉,不要告诉我。因为只要不知道,就不会伤心了。”
梁文乐连忙解释:“才,才不会丢掉啊!你这么脆弱,丢掉肯定会伤心,我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。”
叶临笑起来,都不敢打开手机看余额,还在继续扮演深情。
毕竟刚发钱就低头去看,实在是太虚假了,得忍着。
梁文乐又问:“那你打算带我去哪个海边?”
谁知道啊,临时起意的,根本没有做计划。
叶临靠着梁文乐的肩膀,故作柔弱不可欺的模样:“文乐想去哪里,就去哪里好了,我都听文乐的。”
梁文乐幸福得冒泡,感觉自己就像是海里的水母,要浮出水面了。
他就不应该随意猜忌叶临,这么好的男朋友,还是要多加信任。
半个小时后,他们来到附近的海边。
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,漆黑的天空撒着无数枚彩色钻石,明亮耀眼。
弯弯的弦月高挂,在海面上有银色的倒影。
冰凉的海水不断地漫上岸,冲刷贝壳和岩石。哗啦啦的潮汐声,显得四周静谧。
远处是高楼,这个地方是私人海滩,只有他们两个人,可以尽享天地的广阔。
海风吹在脸上很舒服,可以忘却烦恼。
叶临下车前找机会看了银行转账记录,居然有九千万,实在是豪气!
果然,梁文乐平时不给钱,一感动就喜欢付很多钱。
而且他比顾嘉致有钱太多,说给就给,是真正的富家公子。
这九千万足够梵星运转好几个月了,不过要留一半出来给梁文乐买礼物。
他一直舍不得送梁文乐贵价礼物,都是送几万块的东西,再配上甜言蜜语。
梁文乐好骗,只要够甜蜜也能接受便宜货,但叶临还是担心,时间久了会被梁文乐厌弃,下次打算忍痛送给几千万的。
叶临在沙滩蹲下来,用沙子砌成两个小人,中间还要画上爱心连接,接着就对海浪大声说道:“今天能和文乐出来看海,我好幸福啊,希望以后也能这样!”
梁文乐听到他的声音,蹲下来嫌弃道:“你这样好蠢啊,还好附近没人。”
叶临托着腮看他,眨了眨眼,像是天色的星辰:“可是网上都说,只要对大海说出自己的愿望,海风听见了,就能实现。我就是想实现愿望,永远跟文乐在一起。”
他这些话毫无根据性,蠢兮兮的,像是那种会相信爱情童话的大笨蛋。
梁文乐觉得自己应该嘲笑他的,可是居然也在预想他们的未来,只好轻声骂:“笨蛋!”
叶临抓住梁文乐的手臂轻轻地摇,声音委屈:“就我这样想,文乐不这样想吗?”
梁文乐被他摇没办法,站起来朝着大海喊:“好吧,那我愿意跟叶临这个超级大笨蛋永远在一起!”
叶临激动地跳起来,抱住梁文乐:“太好了,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文乐。”
梁文乐将他抱起来,朝着车子走。
果然网上说的对,跟喜欢的人在一起,就会变成幼稚小孩,又笨又好笑,但是好幸福啊!
“文,文乐,你放我下来啊。”
“不放。”
车门被关上,后座已经被放平,而叶临躺在上面。
叶临刚对上梁文乐的眼睛,就知道他要做什么,连忙抓住旁边,急道:“文,文乐,我们不是说好了,再等我适应适应吗?”
梁文乐亲了好一会儿才分开,抵着他的眉心抱怨:“都大半个月过去,阴影早就消了。”
叶临还在挣扎,但是被强硬地按住手。
反复劝说都没有用,反而快要把梁文乐的怒火勾出来。
没办法,领了巨款,只能豁出去。
叶临试着亲亲梁文乐,可怜兮兮地问:“文,文乐,那你这回听我引导吧,我真的很怕。”
梁文乐心情好,难得有耐心:“可以,我这次真的会很小心,很小心的。”
“是吗,那你听我的吧。”
叶临今天下定决心,必须教会梁文乐,不然他会死得很惨。
结果梁文乐撤掉遮挡,想要帮他好好地做准备,却感觉到湿润。
按照寻常道理,空了半个月,就应该是干的,滞塞感很强。
怎么会如此顺利?
梁文乐疑惑:“你这里怎么回事?”
叶临猛然想到白天的事情,大脑开始快速运转,紧张地快要冒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