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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打字机

简单罗曼史 superpanda 3703字 2026-10-21 07:39:59

五月份, 华埠一些失业的人想去洛杉矶找找工作。

洛杉矶的唐人街那块宝地要建车站,政府正在将唐人街整体拆除以及搬迁,于是旧金山华埠一些失业的人就想去那边看看情况, 碰碰运气。整体拆除以及搬迁嘛, 原先一些做工的人可能就干不了了, 辞工作了, 那他们就可以顶上。

旧金山有最早的唐人街, 有历史,当年就有很多人在洛杉矶建新华埠时得到机会,那如今……也许依然如此。

秦三福要观望一下, 但秦寺羽有好几个认识的人在那群人里,他们打算走路去洛杉矶,争取路上搭几段车,这样可以省火车票。秦寺羽和林素玉都去送他们。

这个年代火车价格并不便宜, 甚至高昂,很多人从旧金山到洛杉矶都是走一段,搭一段,再走一段, 再搭一段, 花上几天, 走出将近400英里。

秦寺羽与林素玉将朋友们送出很远,帮那伙人背着东西走了大约七八英里, 才跟朋友们拥抱、告别, 准备回程。

一伙人依依不舍,拖拖拉拉,秦寺羽与林素玉祝他们都能在LA找到工作站稳脚跟。

可大家也很清楚,如果他们真的可以站稳脚跟, 双方也许就永远都无法再次相见了,中间相隔400英里。

也是出于这个原因,秦寺羽与林素玉两个人越送越远。本来说走半个小时的,最后却走了三小时。

于是他们一次次地拥抱、告别,祝福、嘱咐,最后终于分开的时候,两人陡觉身心俱疲。

“要累晕了,”素玉问,“我们也搭一段车吧?”

“那试试吧。”秦寺羽说,“不过感觉未必能有。”

大萧条期搭便车早就已经是常态了,素玉便站在路旁,竖起拇指,而后眼见一辆辆车呼啸驶过,绝尘而去。

素玉:“……”

秦寺羽:“……啊咧。”

好久也没拦下一辆,秦寺羽、林素玉只有慢腾腾地一步步走。

素玉不放弃,一边走,一边继续竖着拇指,也不嫌累。

一边回去,一边八卦。

林素玉问:“洛杉矶……真能有工作吗?”

“不知道。”秦寺羽答,“谁知道呢。”

“连以前的有钱人家都有好些个坚持不了了。”素玉说,“‘宝来轩’你知道的吧?做古董生意,过年时把金龙鱼给捞出来吃掉了。”

呃,秦寺羽说:“……那很严重了。”

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吧,素玉还在举小手。秦寺羽早就放弃了,跟在旁边,叮嘱妹妹看着点路。

五月阳光非常热烈,两人后背都出了些汗。

正感觉自己要虚脱了,想那些人真的可以靠两条腿走到LA吗,只听见一侧“呼”的一声,一辆身形狭长的车便停在了他们身旁!

“哎???”素玉喜道,“有车了!有车了有车了!”

秦寺羽:“……?”

后排窗户缓缓落下,Aston那张英俊的脸露出来。

秦寺羽再次:“……?”

Aston昨天晚上给他公寓的门房来过电话,说有关于兼职的事情,当时秦寺羽就告诉过他:今天要去送朋友们,所以此时见到对方秦寺羽是吃惊的。

Aston冷漠地道:“你昨天说今天要送去洛杉矶的朋友们,可能会走这条路。我正好去圣何塞,回来路上就注意了下。”

秦寺羽:“……哦。”

Aston的语气依旧是不咸不淡:“上来吧。捎你们一程。”

秦寺羽说:“Thank you so~~~much.”

林素玉坐到副驾上,秦寺羽则坐在Aston身边。

秦寺羽坐上车时林素玉站在后边,Aston淡淡地瞥她一眼。

天气炎热,她穿了一件棉麻裙子,可……

Aston一眼便瞧出来了,裙子最上一颗扣子是最近才钉上去的。

那颗扣子与下边的其他几颗都不一样,下边几颗更厚一些,也更大一些,大概是那一颗前一阵子掉下去了,找不着了,便补上去了一颗别的做替补。

跟其他的比较相像,但仔细看看便能发现新扣子的做工质量是明显要差一些的。

而新的这一颗是……

秦寺羽衬衫上的。

他现在身上的这件也是他经常穿出来的,洗到布料都已经有点烂了。

Aston淡淡地瞥了一眼秦寺羽的领口位置——果然,那颗扣子失踪了。

平时不扣,却也应该在,现在那个位置空荡荡的。

所以,Aston木然地想:他女朋友掉了扣子,他就扯掉他自己的,给女朋友缝好了,让女朋友的棉麻裙依然还是漂漂亮亮。

他对她那样好。

原来他知道自己某些行程是一个单纯的偶然,那个晚上放萤火虫也还是因为同情而已,他就只是很细心也很善良,自己并无任何特别。

“……”不自觉地,Aston攥紧了手。

搭在膝上那两只手的指节甚至微微泛白。

他终于承认了:他在阴暗地嫉妒她。

他,Aston家族的独生子,在阴暗地嫉妒一个唐人街的贫穷女孩。

他希望那人把他Kingsley Aston摆在心中的第一位。

不,仅仅摆在第一位还不足够,完全不够,他想要远远高于别人,甚至高于秦寺羽他本人,哪怕一点点就好。

想到自己是秦寺羽众多朋友的一员而已,他甚至会感到痛苦。

Aston攥着手指,望向窗外。

窗外正是大片农田,五月阳光闪耀、明亮,副驾上的林素玉突然之间回过头,看看Aston,又看看秦寺羽,张张口,想说什么,可能因为空间安静氛围冰冷而感觉别扭。

Aston自然看见她的动作了,却没搭理,十指交叉,闭起眼睛养精神。

这并不像Aston,他很少如此失礼。

可他不想认识她。

秦寺羽看着对方的侧脸,心脏突然麻了一下,鬼使神差之下,就对Aston介绍说:“前排那个叫林素玉。是我妹妹。”

Aston缓缓地睁开眼睛。

秦寺羽又说:“是表妹。我舅父家的孩子。但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到大,等于亲的。”

素玉现在在念高三,他照顾对方多一些,可小时候,其他男孩抢他玩具时,素玉也会扑上去。小小的个子,就在那个人的腰上咬上一口,咬出血,那些男孩嗷嗷地叫,骂林素玉是狗,林素玉却冲上去朝着他们喊:“咬死你!”

秦寺羽又说:“我小时候有一阵子舅舅意外得了一种严重的病,舅母需要照顾舅舅,她就寄养在我们家,所以我们感情很好……我爸妈就一个孩子,我很珍惜这个妹妹。”

为什么要解释这些呢,秦寺羽也问他自己。他明知道这些解释并未必要,甚至多余。

最多最多,介绍一下林素玉就可以了,也足够了,为什么慌慌张张解释他们的关系为什么这样亲近这样密切?

Aston怔了片刻,垂着目光,半晌之后挺突然地撩起唇角,轻轻地笑了一下。

秦寺羽也不错眼地看着他。

他又想:那个笑是什么意思呢?

他再次觉得自己要完蛋了。

他正在滑向深渊。

Aston的嘴角一直没收。

他望向身边的秦寺羽,秦寺羽也望向他。

眼神交缠,一蓝一黑,两个人的目光就如蔓藤般绕在一起,许久许久。

被介绍了,坐在前排的林素玉自然需要说点什么打个招呼,她转回头:“对的,我们——”

紧接着她就发现,后排两个人的目光一块儿从彼此的眼睛上移开来,移向自己。

聪慧如她竟一瞬间就失了忆,卡了壳,说:“呃……”

秦寺羽温柔地问:“想说什么?”

林素玉说:“我突然就忘记了……”

秦寺羽又温柔安抚:“没关系。你慢慢想。”

林素玉茫然地转回去又坐好了,听见哥哥笑了一声。

再望向Aston,Aston已经在方才的插曲中错开眼神,观赏窗外了。

秦寺羽看他的侧脸,又比较自己翻到过的他小时候那张照片。

对照片的印象太深,早已牢牢记在心里,秦寺羽先回忆了下他小时候的正脸,确定对方5岁时的眼睛位置、鼻子位置、嘴巴位置,以及眼睛大小、额头长短、鼻梁长短、下巴长短……再一点点挪在现在这张侧脸上,还原当年,把Aston的侧脸也“缩小”了下。

他反复揣测最后效果,研究、对比,最后依然感到这个侧脸——

他应该、大概是见过的。

他当年主要见到的就是对方的这张侧脸。

那个时候Aston应该是有7岁多,但应该跟5岁多的差距也不非常大。

6岁半时,秦寺羽他们太穷,又被歧视。因为实在想买吃的,某一天,他们一群小男孩决定分别偷东西。

他们说好比本领,看谁最后偷到的多、偷到的贵。

秦寺羽也参加了。

他太想吃好吃的、玩好玩的了,商店里的零食那么多,玩具也那么多,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,却从无一样属于他。而且大人们说,富人、白人没一个是好东西。

他们就在富人区偷。

可富人的家哪里好进?秦寺羽才6岁半,偷不着,一双手空空如也,急到不行,他沿着大街走下去,想看看那家开着大门……他好进去偷东西。

最后他走到一栋恢弘、漂亮的房子前,那房子是开着门的,也并没有什么门卫。

他后来才知道,那其实是一座教堂。

那个房子太漂亮了,他以为一定有好东西,就溜进去,东转转、西转转,都没瞧见什么能偷的。

有一排排空的椅子,也拿不走啊。

他最后在桌子上找到一片大的布料,精美、漂亮,也许可以卖几个钱,或者可以做件衣服,便拿在手里想偷出去。

结果出门的那一瞬间撞到一个白人小男孩。

对方比他好像大一点,表情很冷漠。

那个白人小男孩问:“你拿着这个干什么?”

“……”秦寺羽便举起来,问对方,“这个是什么?”

秦寺羽真的不知道。

对方眼睛很大、睫毛很长、嘴唇也很红,说:“钢琴布。”

秦寺羽:“啊?”

“盖钢琴的布。”

秦寺羽:“……”

他问:“钢琴又是什么啊?”

那个男孩没说什么话,径直穿过一排排座位,走向祭坛。

秦寺羽看着他。

那座教堂太漂亮了,高高的庄严穹顶好像天空,雕刻出的小天使们遨游其中。彩色的琉璃天窗把日光也切割成了五颜六色,石头地面、木头长椅,空气里是蜡烛的香。教堂墙上布满浮雕,讲着故事,衣褶都能穿越千年来到这里,而那个男孩就一步步不急不缓地穿行过去、走上祭台,两侧雕像都看着他,彩色天光也照着他。

大概就是天之骄子吧。

他就坐到祭台一侧的钢琴前,手指搭上,看看秦寺羽,弹出来了好听的一段曲调。

真的很好听。

当时秦寺羽就站在侧面,呆呆地看他的脸。

他这辈子还没有过那样静谧、那样美丽的一段时间——在很漂亮的建筑里,高高的穹顶、彩色的琉璃,钢琴声悦耳空灵如流水般倾斜而下,音乐悠扬地回荡,一个很漂亮的跟穹顶上那些天使长得很像的男孩子弹一只曲,很长的一只,专弹给他听。

他之前的6年半都在污泥里挣扎。

于是好像信徒到了圣城、游子到了故乡,像在黑暗里出生的人第一次见到太阳、在静寂里长大的人第一次听到雨声,像沙漠里的一粒沙第一次遇到鲜花、荒蛮地的一颗草第一次遇到春风,又像笼里面的鸟儿第一次见到天空、缸里面的鱼儿第一次见到大海,那种震撼难以形容。

他过去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种美好,连灵魂都战栗起来。

那个男孩弹了很久,直到把一支曲弹完,并没有任何不耐。

弹完之后那个男孩说:“这个就是钢琴的声音。”

他指指秦寺羽手里:“而那个就是盖布。如果不盖好的话钢琴就会落满灰,就弹不出来原本的声音了。”

“……”秦寺羽将那块布递给他。

他可不想损坏钢琴,这么好听的钢琴。

那天再次跟朋友们“接头”之后,好几个人还真的是偷到钱或偷到东西了,他们几个兴奋异常,大谈特谈偷东西的美好经历,可秦寺羽只呆呆回想在教堂的那段时间。

好像做梦。

他本来应该羡慕他们的,毕竟他们之后立即就去吃东西了和买玩具了,可实际上他完全没有。

他没偷到,自然是被嘲笑一番,后来那几个人也不太带他一起玩了。

秦寺羽又想了一下,其实好像也并非如此。

那几个人后来也又找过他,还是“做坏事”,主要就是偷东西。

“做坏事”,对于一个7岁孩子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力,可秦寺羽都拒绝掉了,他会想起那个男孩坐在凳上弹琴的样子,想:他们也不都特别坏吧。

他就渐渐长成这样,没再想过要偷东西,很认真地念书,很认真地做事,尽可能地把生活给布置得美好一点,也尽可能地保持善良,最终来到了伯克利,又再次遇到了对方。

并没想到还能遇到的。

所以原来,在拯救了他的生命前,其实早就拯救过他的灵魂。

作者有话说:

是的,那个年代,很多人从旧金山到洛杉矶,或从洛杉矶到旧金山,是用走的……

作者感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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